四川省人民政府     眉山市委市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党务之窗>>党史(地方志)工作 >>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示;拟定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征集、整理和编纂全县重要党史资料;组织征订发行党史书刊,进行党史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收集、保存和研究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

三、研究中共丹棱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编写地方党史正本和专题资料书籍;组织、指导、督促志书编修和《丹棱年鉴》的编辑工作。

四、运用党史、地方志资料和研究成果转化,进行宣传教育,发挥资政育人作用。

五、完成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