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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关于刘辉、黄方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7-11-21 17:19  
 索 引 号 11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1-21

丹棱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辉、黄方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丹棱县十七届人民政府23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宋鸿翔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旭同志任丹棱县公安局副局长;

岳浩云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李鸿剑同志任县公安局丹棱派出所所长。

免去:

黄方泉同志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辉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宋鸿翔同志县公安局丹棱派出所所长职务;

旭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付建雄同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17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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