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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公安局

2014-04-2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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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县级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公发[2007]37号)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07年12月7日会议纪要精神,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动态要求,不断转变公安机关职能,理顺内部关系,规范机构设置,优化警力资源,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全县公安行政管理体系,特制定丹棱县公安局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丹棱县公安局是丹棱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治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决定和部署,组织、指挥、检查、监督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改革开放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掌握、预测敌情和社情,为县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可靠情报,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

禁毒、缉毒、戒毒工作;组织实施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五)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六)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七)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县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组织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看守、违法人员拘留的管理以及判处短刑期人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九)组织实施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十)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开展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检查工作。

(十一)规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主管全县公安通讯,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县内交通、林业等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丹棱县公安局设20个内设机构,即:1个正科级机构: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9个副科级机构:丹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丹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丹棱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丹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丹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丹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丹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丹棱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丹棱派出所;10个股级机构:警务保障室、法制室、丹棱县看守所、丹棱县公安局拘留所、张场派出所、杨场派出所、双桥派出所、仁美派出所、石桥派出所、顺龙派出所。

(一)综合管理机构:一中心、三室

1、丹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起草全局性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机要工作;负责史志编撰,档案、保密、接待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公安信息通信业务和设备、资源管理、技术保障及应用;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2、丹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加挂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政治思想工作,中层班子建设,队伍管理,业务技能培训;负责全局公安内外宣传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公安警衔、工资;组织开展立功创模,警察文体活动;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全局的编制、人事、干部任免及党建、群团、目标管理、计划生育、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民警调训及计划性学历教育,办理公安大专院校招生资格审查等工作。

3、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装备;负责全局的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机关安全、警务保障工作。

4、法制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对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审核公安执法活动;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理赔工作;负责办理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工作;监督、指导各所、队、室信访接待工作;查处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二)执法勤务机构:七队二所

1、丹棱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掌握全县敌情和社情,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收集情报资料,提出对策;负责对派出所政保业务工作的指导;负责对本县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对国内非法宗教及邪教组织的查处工作。

2、丹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参与全县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和直接侦办重特大案件;负责全县特情工作和刑事技术鉴定、建设。

3、丹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组织、指导、承办全县财税经营企业等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经济犯罪重要信息预警工作。

4、丹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加挂丹棱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对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禁毒宣传工作;负责易制毒化学物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丹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县治安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特种行业、文化市场、公共复杂场所、枪枝、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指导派出所基础工作;指导内部单位治安防范专业队伍和治保会、群防队伍的建设;负责行政许可工作;承担实有人口管理,负责办理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和人口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警卫工作及全县的内保工作。

6、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登记、管理;组织实施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培训宣传;维护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章和处理交通事故。

7、丹棱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对县中心城区的街面及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庆典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8、丹棱县看守所

主要职责:依照国家法律对被逮捕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羁押看守;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和生活管理,对已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押解至劳改农场劳动改造;负责对判处短刑期罪犯的监管及改造工作。

9、丹棱县公安局拘留所

主要职责: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行政拘留的违法人员实施关押、看管和教育;同时负责拘留人员的生活、生产和安全管理,为案侦提供服务。

(三)派出机构:

撤销唐河派出所,保留现有丹棱、张场、双桥、仁美、杨场5个派出所,另新成立石桥、顺龙2个派出所(待报省、市审批后,正式成立)。

主要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管理、巡逻防范、基础工作和行政案件、一般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地址:丹棱县北街85号

电话:028-3720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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