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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责任

2018-06-27 17:19
  文章来源:丹棱县畜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眉山市畜牧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眉牧发〔2018〕16号)和《丹棱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丹委〔2018〕50号),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久战,6月25日上午,县畜牧局组织召开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监管责任专题会。

会上宣读了《丹棱县畜牧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责任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对各自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负总责;二是坚持责任落实到人,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涉及的共计391个重点养殖场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监管;三是是局属各股室对口联系各乡镇,对各乡镇巡查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随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同县畜牧局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最后,局领导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站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二是各站要建立巡查监管工作台账,坚持痕迹管理,三是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政府或县级相关部门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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